保你我他─分類知多少 |
公告應回收物質: 1.容器類: 紙容器(含鋁箔包)、鐵鋁罐、玻璃瓶、塑膠類(不含塑膠袋)、 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(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;PET)(如寶特 瓶)、聚乙烯(polyethylene;PE)(如不透明之清潔劑、洗髮精瓶 )、聚氯乙烯(polyvinyl chloride;PVC)(如透明之清潔劑瓶、沙 拉油瓶)、聚丙烯(polypropylene;PP)(如免洗餐具、果汁瓶)、 發泡聚苯乙烯(polystyrene;PS)( 如免洗餐具)、未發泡聚苯乙 烯(polystyrene;PS)(如養樂多瓶)乾電池 。 2. 機動車輛(含汽車、機車)。 3. 潤滑油、輪胎、鉛蓄電池。 4. 電子電器物品: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、冷暖氣機。 5. 資訊物品: 電腦(含個人電腦與筆記型電腦)及其週邊設備民 眾可由容器上的回收標誌認出可回收物質,若是發現可回收 物質,但未標示回收標誌,亦可打「資源回收專線」 0800-085717(諧音:您幫我,清一清)檢舉。 |
回收管道: 1.清潔隊:民眾可將家中資源物品於「資源回收日」交給清潔 隊帶走。 2.販賣場所回收點:包括「批發或零售式量販業」、「連鎖式 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」、「超級市場業」及「便利商店業」 皆設置有資源回收筒可供民眾使用。 3.社區、學校、機關、團體回收點:民眾也可結合社區或學校 力量,共同參與資源回收,只要擬妥計畫書送環保署審查通 過即可獲得補助款,從事資源回收工作。 4.環保署並積極規劃於公共場所設置回收點,包括加油站、車 站、機場、高速公路休息站、大型風景區…等場所,以提供 民眾更便利的的回收管道。各資源物品之回收點及回收商之 資訊可至「資源回收網」之『回收管道查詢』處查詢,若遇 回收點或回收商拒收情形,可利用資源回收專線 『0800-085717(您幫我,清一清)』檢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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