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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學費及助學補助特殊身分申請

高一新生免學費申請作業須知

1. 就讀高職之學生均全面免學費(實用技能學程班學生免學費及雜費)。意即,不需任何條件(免經財稅查調,不限制「家庭年所得總額須於新臺幣148萬元以下」),只要未同時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、補助,或與減免、補助學費性質相當之給付,即可申請免學費補助且無條件減免。(若同時享有其他項目之就學補助者,則選擇補助金額高者申請即可。)

2.有關免學費補助作業,已改為以學年為單位申請,申請表一學年只需要填寫一次。(亦即,於上學期所填寫之「免學費補助申請表」,若勾選『申請補助』者,將視同下學期亦同意申請。)註冊組將依照上學期所勾選之選項進行下學期免學費補助作業。

3. 新生免學費補助申請作業,預計於新生始業輔導當天發放申請表


各類特殊身份學生就學費用減免條件及標準(請下載參考)

 

◎上述各項特殊身份之學雜費減免申請,符合申請資格之新生,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,填妥申請表並檢附各類減免所需之證明文件,請於 開學後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

◎身心障礙學生(子女)類別之補助,註冊組將協助申請財稅查調作業,但逾申請期限者,請自行至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家戶所得證明。

 

※以上公告之就學補助申請作業規定事項。將視情況彈性調整,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。


 

新生資訊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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