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場霸凌定義
【以上摘自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及勞動部工作生活平衡網】
常見的職場霸凌分成四大類(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,2013)
1.言語暴力:辱罵、嘲笑、挖苦、諷刺、貶低、指桑罵槐;不分性別,是最常見的職場暴力。
2.心理暴力:威脅、恐嚇、歧視、騷擾、排擠、惡作劇;不分性別,是次要常見的職場暴力。
3.肢體暴力:拳打腳踢、推、捏、抓、拉扯…等等;男性發生所佔比例高於女性。
4.性騷擾:帶有性暗示的不當言語或行為、性別歧視、開黃腔、雙關語;女性受害者高於男性。
※提醒:現行職場霸凌行為如涉及侮辱、毀謗、侵害人格權等情事,可能觸犯相關刑法(如第304條強制罪、第309條公然侮辱罪、第310條誹謗罪等)或民法(如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、第184條一般侵權責任等)罪責。
申訴管道
本校訂有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要點,點此
為提供工作人員於職場免受職場霸凌之環境,本校設置
專線電話:
1.教職員:人事室電話04-8221810#502、520
2.技工友:總務處電話:04-8221810#501、512
電子信箱
1.教職員:人事室公務信箱jss@yjvs.chc.edu.tw
2.技工友:總務處信箱:yjzw@yjvs.chc.edu.tw)。
工作人員受職場霸凌者,得自行或委任代理人,向本校提起申訴。
前項申訴本校受理單位:
(一) 總務處:涉及霸凌者為本校工友、技工。
(二) 人事室:涉及霸凌者為本校教師、公務人員、約聘僱人員、學務創新人員、專案助理及臨時人員申訴案。
人事室在此呼籲,在處理公務上應就事論事,本誠意、善意的溝通化解歧見,在與同事互動過程切勿有職場霸凌情事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