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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霸凌防治專區

職場霸凌定義

 所稱職場霸凌,指發生於工作場所中(以下簡稱職場),個人或集體藉由不合理之對待及不公平之處置,對前點所定工作人員造成持續性之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或侮辱行為,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、被威脅、羞辱、被孤立及受傷,進而折損其自信,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。

【以上摘自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及勞動部工作生活平衡網】

  

常見的職場霸凌分成四大類(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,2013

 

1.言語暴力:辱罵、嘲笑、挖苦、諷刺、貶低、指桑罵槐;不分性別,是最常見的職場暴力。

 

2.心理暴力:威脅、恐嚇、歧視、騷擾、排擠、惡作劇;不分性別,是次要常見的職場暴力。

 

3.肢體暴力:拳打腳踢、推、捏、抓、拉扯…等等;男性發生所佔比例高於女性。

 

4.性騷擾:帶有性暗示的不當言語或行為、性別歧視、開黃腔、雙關語;女性受害者高於男性。

 

※提醒:現行職場霸凌行為如涉及侮辱、毀謗、侵害人格權等情事,可能觸犯相關刑法(如第304條強制罪、第309條公然侮辱罪、第310條誹謗罪等)或民法(如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、第184條一般侵權責任等)罪責。

 

申訴管道

本校訂有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要點,點此

為提供工作人員於職場免受職場霸凌之環境,本校設置

專線電話:

1.教職員:人事室電話04-8221810#502520

2.技工友:總務處電話:04-8221810#501512

電子信箱

1.教職員:人事室公務信箱jss@yjvs.chc.edu.tw

2.技工友:總務處信箱:yjzw@yjvs.chc.edu.tw)。

 

工作人員受職場霸凌者,得自行或委任代理人,向本校提起申訴。

前項申訴本校受理單位:

() 總務處:涉及霸凌者為本校工友、技工。

() 人事室:涉及霸凌者為本校教師、公務人員、約聘僱人員、學務創新人員、專案助理及臨時人員申訴案。

 

人事室在此呼籲,在處理公務上應就事論事,本誠意、善意的溝通化解歧見,在與同事互動過程切勿有職場霸凌情事發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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