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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淑俐校友獎學金

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化工科「蕭淑俐校友獎學金」申請辦法

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訂定

本科蕭淑俐校友為回饋母校,提攜學弟妹,獎勵化工科特優學生,認真求學為校爭光,訂定「蕭淑俐校友獎學金」申請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
第一條、本辦法所稱化工科特優學生係指化工科正規班每班每學期(學科成績 50%+實習成績50%)第一名學生。

第二條、申請資格:化工科正規班每班每學期(學科成績50% + 實習成績 50%)第一名學生。

第三條、申請文件:

     一、本獎學金申請書正本,如附件。         

     二、教務處每學期(學科成績50% + 實習成績50%)第一名之證明

第四條、獎學金頒發︰

     一、化工科正規班每班每學期(學科成績50% + 實習成績50%)第一名獎學金壹萬元整,共計陸萬元整

    二、擇適當時機請校友回校或請校長頒發獎學金

第五條、申請流程:符合資格學生請檢具相關資料,向化工科提出申請,經校友同意核可後頒發。

第六條、申請期限:依通知申請期限,逾期即視同自動放棄,不予受理。

第七條、經費管理:請校友於每學期將獎學金匯入校友會,頒發獎學金

第八條、本辦法經校友同意,提送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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