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化工科學會組織章程
103年06月訂定
壹、宗旨:
一、提倡文武合一之全人教育,促進學術交流、教學相長,並鼓勵創造思考研究之風氣。
二、聯絡全科師生之情感,發揮手腦並用的精神。
貳、會員:凡本科全體同學均為本學會當然之會員。
參、權利與義務:
一、本學會會員均有下列之各項權利:
1. 參加本學會舉辦之各項活動。
2. 選舉學會幹部之權利。
3. 得以借用本科圖書及非消耗性器材。
二、會員應遵守本學會各項規定,出席各項集會活動。
肆、組織與職務:
一、指導老師:由本科主任擔任,負責指導科學會一切事務。
二、本學會設會長1人,副會長1人,器材組長1人,活動組長1人,總務組長1人,
文書組長1人,各組組員若干人。其名稱及職務如下:
1.會長:
【1】綜理會務。
【2】對外代表本會。
【3】召開及主持各項會議。
【4】協調推展各組工作及進度叮嚀。
2.副會長:
【1】輔佐會長處理會務。
【2】會長因故出缺時,代行會長職權。
【3】協調科學會各項活動事務。
3.器材組:
【1】輔佐會長處理會務。
【2】辦理科協會圖書。
【3】會務活動器材保管、借用。
【4】活動場地佈置。
4.活動組:
【1】輔佐會長處理會務。
【2】籌畫舉辦科內聯誼活動,如各項球類競賽、迎新送舊等。
【3】活動器材、場地之租用或洽借。
【4】校內外球類比賽之統籌。
5.總務組:
【1】輔佐會長處理會務。
【2】負責收齊各項相關費用。
【3】財務收支報告。
【4】保管科學會儲金存簿及各項收支登記。
【5】學會財產登記、保管與補充。
6.文 書 股:
【1】輔佐會長處理會務。
【2】演講、開會、簽到紀錄及文件匯集、整理存檔。
【3】學會各項活動資料及文書檔案之保管。
【4】負責舉辦各項藝文活動,如演講、書展、影片欣賞與討論。
【5】負責會長選舉相關事宜。
伍、會議:
一、會長得視需要,不定期召開幹部會議,廣徵眾議,作為各項工作推動之依據。
二、學會會議由會長主持,必要時得請科主任列席指導,開會程序與一般會議同。
陸、選舉與罷免:
一、科學會幹部選舉之候選人,由當前化工科二年級甲乙兩班,各推派一名以上人選,
代表參選會長,選舉時間訂於每年五月上旬至六月上旬改選,由最高得票者當選為
會長。
二、科學會其餘幹部則由會長遴選聘任之。
三、科學會幹部任期一年,不得連選連任。
四、經全科會員二分之一聯名簽署可罷免會長,聯名簽署一週後生效,其職務由副會長
代理之。
柒、幹部之卸任與交接:
幹部卸任與交接時間,得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業典禮後舉行交接典禮。
捌、章程之修訂:
本章程之修訂需由科主任、學會幹部及各班班代表聯席會議提議修訂,並經由會員大會多數決議修改之,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通過,始得修訂之。
玖、附則:
一、本章程經由會員大會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二、若有違反本章程一切規定事項之幹部或會員,得報請本會幹部會議議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