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型高中學生:
(一) 應修習總學分為188學分,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60學分。
(二) 部定必修科目學分均須修習,並至少85%及格。
(三) 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60學分及格,含實習科目至45學分以上及格。
(四)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,未滿三大過。
實用技能學程學生:
(一) 應修習總學分為188學分,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50學分。
(二) 部定必修科目學分均須修習,並至少85%及格。
(三) 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80學分及格,含實習科目至50學分以上及格。
(四)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,未滿三大過。
☆☆☆部定必修科目包含一般科目與專業及實習科目,請參考入學當學年度課程計畫書☆☆☆
